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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印发五个具体方案,破解镇(街道)“权小责大”等难题
摘 要:

属地责任扩大化、权责不匹配、镇(街道)“权小责大”的共性问题,何以破解?当前成都正在开展一项新探索——

日前,市委编办集中印发了《成都市赋予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的实施方案》等5个具体方案,赋予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对需要部门协同解决事项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权、对事关群众利益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建议权、对派驻基层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权五项权力。

“五项权力旨在增强镇(街道)的统筹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形成实际执行过程中‘喊得动人’‘推得动事’,构建镇(街道)和部门‘一盘棋’的局面。”系列方案对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带来了哪些影响?如何更好地推进方案落地落实?……带着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镇(街道)、部门和专家学者,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A期盼

“喊得动人”“推得动事”

“人浮于事”现象得到改观

对赋予镇(街道)的五项权力,镇(街道)表现出了极大的期待。“镇(街道)作为属地管理的主体,做事依靠协调,工作力量调动困难,‘权小责大’具有普遍共性。”采访中,不少镇(街道)的负责人都表达出这样的观点。

以“管人”为例,镇(街道)对部门派出机构的话语权比较低。记者了解到,作为最基层的一级行政机构,上级派驻镇(街道)包括政务分中心、食药监所、司法所等机构。这些派出机构,其工作职责、人事,镇(街道)都管不了,造成管理上的一些弊端。

某街道负责人向记者透露,区级部门派驻了一名执法人员到街道,但这位同志长期上下班不打卡,工作见不到人,一问就说“我是某局的人”,街道却拿他没有办法,陷入“管不住”的尴尬。

“新方案赋予的镇(街道)权力,其中就有对部门派出机构工作考核权和主要负责人任免建议权。街道有了考核权和建议权,说话就有分量了。”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相信随着五项权力的落地落实,派出机构人员“人浮于事”的现象有望很快得到改观。

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是镇(街道)看重的另外一项权力。某乡镇负责人介绍,规划编制、项目验收以前都是上面说了算,在实际工作中,项目不能很好结合基层实际的情况屡有发生。他举例介绍,该镇曾有一个启用项目在推进中遇到相关问题,不得不重新考虑。“方案赋予镇(街道)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我们就能更好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镇域发展与全区总体战略无缝相融。”这位负责人说。

在采访中,大多数镇(街道)负责人都表示,五项权力可谓是从关键环节入手,破解镇(街道)“权小责大”的问题,其出台正当其时。

B试水

构建“一盘棋”局面

部分区(市)县已先行先试

五项权力改革,旨在增强镇(街道)的统筹协调能力、服务能力和社会治理能力,构建镇(街道)和部门“一盘棋”的局面。

事实上,在本次方案集中出台之前,我市部分区(市)县已在某些方面率先开展了示范探索。在双流区,通过“镇街呼叫、部门报到”,成功为群众办理了一批实事、好事。今年9月,该镇楠柳社区居民反映,紧邻双楠大道的金河路车流量大,晚上下班骑行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希望能为该路段安装路灯。

接到居民诉求,黄水镇启动“镇街呼叫、部门报到”机制,联系了区城管局、区财政局、区住建交通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公园绿化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启动路灯安装计划。在多部门合力统筹下,12月中旬,40盏路灯已在两公里长的路段亮起,照亮了居民的回家路。

“市上统一出台方案,赋予镇(街道)五项权力,给了镇(街道)更大的统筹权限,为我们开展工作吃下了一颗定心丸。”黄水镇党委书记夏勇如是说。

在锦江区东湖街道,经过多部门会商,华润路路灯改造工程于本月1日开始,项目施工采取道路单边轮作的方式,预计下月15日完工。“没有全线同时一起开挖,是听取了街道反馈的意见,尽量减少对该处交通的影响。”相关工作人员表示。“赋予镇(街道)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有利于促进街道经济发展、社会发展、社会治理走向深入。”东湖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肖建光表示。

郫都区安德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叶山菊,已经初步体会到参与规划编制的好处。“成灌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区上开协调会时将乡镇和村社区召集到一起,采纳一些合理的建议。以前是按照一般的服务区来建设,街道提出这里是乡村振兴的片区,希望把服务区建设成为具有综合服务性功能的一个区域,区上收到建议后,给予了采纳,还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

C探索

研究细化措施

用好用活“五项权力”

“赋予镇(街道)的五项权力,增加了镇(街道)的统筹能力,也给我们提出了一定的挑战,比如对派出机构的工作考核,用什么样的标准才更科学有效?赋予规划编制和项目验收参与权,也在倒逼镇(街道)学习规划知识,自觉站位全局来考虑问题……”夏勇介绍,当前黄水镇正在研究制定考核办法,考虑通过积分管理将考核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郫都区郫筒街道党工委书记杜攀表示,通过赋予镇(街道)五项权力,可以让镇(街道)集中精力围绕基层发展治理做好两方面工作。他建议,下一步要建立完善镇街考核部门机制,确保镇街“呼叫”有实效;强化财政资金投入和人员保障,编随事走,人随编走;进一步明确细化部门派出人员的任命和考核事项。

对于考核的变化,“局中人”也在主动适应。半年前下派到郫都区安德街道任综合行政执法中队队长的薛志,对于成都市赋予镇(街道)对派驻基层执法力量统一指挥协调权,薛志认为这是一件好事情。“已有心理准备,有利于把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他也认为,街道对于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的话语权提升,可以改变过去“局上管不到,镇上管不了”的问题。

一家区级部门相关负责人也表示,在派出机构和派出人员的考核上,未来将多和镇(街道)沟通对接,参考听取他们的意见,合力促进工作的落实。

专家点评

四川开放大学教授吕晨钟:

既要放权也要优化监管

行政权力下放,将乡镇(街道)变成管理地方事务、提供公共服务的主体,有利于加强乡镇(街道)的决策和管理权力,为乡镇(街道)增权赋能,改善基层治理中权责失衡问题。

成都的这项改革,符合基层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基本逻辑,有利于公共权力配置优化。对于激发基层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提高基层政府的公信力,建设服务型乡镇(街道)、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伴随着增权赋能和服务管理权限的扩大,必然要求相应监管机制的优化和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区(市)县一级政府放权让利不能一放了之,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起与服务型政府理念及公共服务目标相协调、相匹配的政府组织模式和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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