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蓉城善治 | 都江堰:推行“双街长制” 创新“三自治理”
摘 要:

近年来,都江堰市按照增加优质公共服务均衡供给、推进城乡社区发展治理的要求,找准民生与市容平衡点,创新推出“双街长制”,让“要我参与”变“我要参与”,同时精准对接民生需求,持续推行“三自治理”,构建起“人民城市人民管、管好城市为人民”的全民参与社会治理工作格局。

创新推行“双街长制”

建立“双街长”组织体系。以现有“街长制”构架为基础,在社区党组织的指导监督下,通过商户自主报名、社会组织推荐、商会开展评审、住户商家投票、公示无异、颁发聘书等程序,选定五百余名“民间街长”,对于具有党员身份的商户、住户和志愿者以及热心公益、责任心强的群众予以优先考虑。

健全互补互动的责任体系。在“政府街长”构建三级互补机制的同时,由“民间街长”协同互动,每天不定时在辖区内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上报,让社会治理不再是政府部门的“独角戏”,推动了“双街长制”错位互补、良性互动。

完善管理保障体系。制定《都江堰市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城市管理10多项标准及“巡查、反馈、处置、协调、督查”工作流程,全面发挥城管、网格力量的同时,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参与,撬动居民业委会、古城商会等社会组织,通过多主体、多形式、全时段、全覆盖的巡查管理方式共建共治。

推行民间街长“三自治理”

自愿参与,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坚持自治管理,将各条街巷进行分段,由“民间街长”主动认领责任区,小微事务第一时间解决到位,重大事项召开联席会商议解决;坚持自主考评,通过居民群众、社会组织、商户商会等共同考核,考核优秀的给予一定奖励,考核不称职的取消资格,缺额部分纳入下一年度补选计划,确保“民间街长”队伍的质量和信誉度。

自我明责,理清双向机制权责界限。明确“民间街长”的主要职责是自觉参与街区管理、倡导商铺自觉参与街面管理、收集上报群众意见、宣传方针政策。确定商户的主要职责是自觉遵守《商会联盟商户公约》《街区管理细则》等自治管理制度,做好门前三包。党员“民间街长”,要在公示牌和门店上公开个人信息,日常履职过程中佩戴党徽、红袖套,做到亮明身份、率先垂范。

自主施策,实现履职路径创新突破。建立“双街长”五步工作法,做到责任区域巡查到位、重大信息上报到位、问题研判精准到位、部门下沉解决到位、整改落实督导到位。由商家协会组织牵头制定实施《商业管理积分制管理细则》,每家商户自愿缴纳一定资金,注入街区公共管理资金池,建立每月积分排名红黑榜制度,积分数与年底资金再分配比例挂钩。创新建立社区微基金,通过“商会支持一点、商户众筹一点、住户贡献一点”的方式,解决商户住户的难事急事。

都江堰市在原有“街长制”基础上,精准对接民生需求,准确把握多元主体多层次需求,实现了不同主体间利益的无缝对接,构建起政府治理、社会调节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通过党建引领,优先选举党员代表担任民间街长,保障了以人民为中心的社区发展治理工作方向。汇聚多方力量,广泛吸纳社会组织参与,凝聚形成商户、社会组织、居民群众、志愿者为一体的社区发展治理合力。加强责任意识,以定期巡查督导、划片认领责任区、实施商户积分制管理等多项举措,唤醒了主体意识,营造出良好的自治格局。维系需求平衡,正确把握和平衡不同主体间的利益诉求,通过双向互动机制、三自治理路径,实现了群众、商户、社区三方需求的良性制约与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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