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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对政协成都市委员会十六届一次第716号提案答复的函
摘 要:

邹睿委员:

您提出的《激励社会资本参与小区更新改造的几点建议》(第716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创新发展集体经济,提升服务主体内生动力”的建议

为增加社区自我造血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我们支持有条件的社区探索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由社区居委会作为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全资成立,开展经营管理,所得收益用于持续反哺社区、促进社区发展治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社会企业培育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成办发〔2021〕90号)提出“支持有条件的社区以特别法人身份创办社区社会企业,充分挖掘社区资源禀赋,围绕社区治理、居民需要,开展社会企业项目经营。完善社区社会企业发展的促进措施和监管办法,支持社区社会企业运用市场机制,以合资、合作等方式引进社会企业或社会企业项目,打造社会企业聚集型社区。通过举办社会企业推介会等方式,推动社会企业产品和服务落地社区。”近年来,成都市按照“积极稳妥、试点先行”的原则,主要采取区(市)县为主体先行探索试点的方式推进,金牛区、武侯区、郫都区等区(市)县先后以组织、社治、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发文方式探索构建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的制度生态和政策体系,社区社会企业呈现出蓬勃发展、有序发展、规范发展的态势。下一步,我们将针对培育发展社区社会企业积极探索并制订相应文件,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强化创新支持。

二、关于“促进资金要素集聚,推动老旧小区持续发展”的建议

我们以社区微小空间品质提升,老旧建筑活化利用为切入点,聚焦社区居民看得见、摸得着的“家门口”小微公共空间、低效用地和“金角银边”,在不破坏城市肌理和历史文脉的基础上,以精致更新手法、精细功能修补和精准业态植入,引入公共艺术,改造、活化、利用居民“家门口”的闲置空间和老旧公共空间,在全市范围打造实施了4140个社区微更新项目,推动城市整体建筑环境下的视觉美学品质提升。下一步,我们将在年内再实施345个社区微更新项目,营造社区精致生活场景。

感谢您对成都市城乡社区发展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对以上答复有什么意见,请填写在《反馈意见表》上,以便我们及时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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