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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创新实施“社区合伙人” 开启社区发展治理新格局
摘 要:

近年来,郫都区坚持以党建引领、共建共享为总揽,创新实施“社区合伙人”模式,出台《“社区合伙人”参与社区发展治理机制的指导意见》,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商业化逻辑”的思路,全域开启“社区合伙人”计划,多形式、多领域为居民提供精准服务,培育了一批社区商企合伙人、社群合伙人和个体合伙人,通过建立亲密“伙伴关系”,共同营造“人人参与公益,人人享有公益”的良好氛围。


目前,郫都区已聚集各类“社区合伙人”800余个,筹集社区公益基金1200余万元。

创新“商企合伙人”模式



盘活社区闲置空间资源

“商企合伙人模式”是指商家或企业以契约形式使用社区资源,用商业逻辑提供公益服务、低偿收费服务、市场化经营服务,收益进入社区基金反哺社区公益事业,或企业为履行社会责任,与社区进行公益合作,达到互惠双赢的效果。一是空间换资源,引导商家以契约形式租用盘活社区闲置空间资源,开展附加公益、低偿收费等商业运营活动,共同打造新消费场景。比如郫筒街道书院社区的社区合伙人“沐言咖啡”“明德慈佑”等,在商业化运营中植入市民健康养生服务、国际友人英语沙龙等公益服务,成为市民消费首选地和“自拍打卡网红地”。二是空间共使用,商企合伙人将自己的生产营业空间提供给社区居民使用。如京东方将职工篮球场、舞蹈室等文体设施与社区共享,鑫苑城将售楼部会议中心提供给社区使用,“三两茶馆”将营业空间分时段提供给居民开展活动等。三是商企做公益,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定期向社区基金池进行资金或物资的直接捐赠。如双柏社区海骏达集体向社区公益基金注资20万,天府银行、成都银行等为社区公益活动捐赠物资,合兴社区教育培训机构、养老中心以捐代租等。


创新“社群合伙人”模式



盘活社区群团组织资源

“社群合伙人模式”是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大专院校、驻区单位、居民自组织等单位组织或社会群体,和社区共驻共建。一是发挥高校力量,探索项目化的公益创投和公益合作方式,发挥19所驻区高校和驻区企事业单位优势,协同构建社区居民公共生活服务体系。比如蜀都新邨社区与成都工业学院合作,学院携10多个社会团体与社区共建“成工新邨”社区综合体,共创共建服务社区居民。二是发挥社群力量,引导各类社团社群充分发挥作用,和社区一起开展志愿服务、便民服务、社区公共生活营造等共驻共建活动。如伏龙社区志愿服务队、若水公益联盟,岷阳社区的阿姨文艺团,菠萝社区的朝阳之星舞蹈队等。

 

创新“个体合伙人”模式

 

 

盘活社区优秀个体资源

 “个体合伙人模式”是指愿意参与社区公共活动且愿意提供志愿服务的优秀个体。一是发挥乡贤力量,找出社区中各领域的优秀人才,通过定期开展多层次、高质量的活动,带动居民共同规划并参与社区建设。比如石羊村荣誉文化村长吴国先,着眼村民的实际生活需要和文化需求,在石羊村开设“乡贤课堂”,以建设乡风文明的现代化新农村为切入点推动乡村振兴。二是整合社区匠人,通过共同打造公共空间,为社区匠人提供进入小区、院落开展服务的平台。比如奎星楼社区策划“便民十八匠”,引导辖内20余名传统匠人走进小区(院落)提供理发、擦鞋、磨刀等便民服务,累计服务3000余人次,为匠人提供就业机会的同时为居民提供优质便捷服务。三是调动居民志愿者积极性,引导居民志愿者成为社区合伙人,深度参与社区建设,营造“人人参与公益,人人享有公益”的良好氛围。比如双柏社区居民立夏,通过立夏FM电台,总志愿服务时长超过600小时,服务覆盖近万人。

 

建立长效机制

 

确保社区合伙人模式可持续

一是深入实施15分钟社区便民生活圈规划,结合“社区微更新”建设一批社区综合体和公共空间,深化社区公共空间换社会资源模式。二是坚持引导合伙人参与社区公益,各社区结合实际制定《空间运营与管理办法》及《合作协议》,规定合作方要认同社区治理理念,将总收入按一定比例捐赠到社区基金,并承担空间日常开支,确保空间和公益的可持续性。三是建立社区基金,郫都区已有双柏、三观、东街等17个社区相继通过这一模式建立了社区基金,加强社区“造血”功能,使社区文化、自治组织、扶贫济困等公益项目实现参与主体更多元,资金来源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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